加拿大政治

加拿大自1867年建立联邦以来,基本上由自由党和进步保守党轮流执政。

宪法

加拿大至今没有一部完整的宪法,主要由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通过的宪法法案所构成,其中包括1867年在英国议会通过的《不列颠北美法案》、1867年-1975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以及1982年在加拿大议会通过的《1982年宪法法案》。根据宪法,加拿大实行联邦议会制,国家元首为英国女王,由总督代表女王执掌国家的行政权。总督由总理提命,女王任命,任期5年。英、法语均为官方语言。宪法宗旨:和平、秩序和良政。
加拿大总督制:加拿大总督同意暂时中止议会

议会

联邦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和立法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众两院通过的法案由总督签署后成为法律。总督有权召集和解散议会。参议院共105席,名额按各省人口比例和历史惯例分配。参议员由联邦总理提名,总督任命。1965年6月2日前任命的为终身制,此后任命的到75退休。众议院共308席,众议员由按各省人口比例划分的联邦选区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

政府

政府为内阁制,是执行机构。由众议院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组阁,其领袖任总理,领导内阁。

司法机构

加拿大设联邦、省和地方(一般指市)三级法院。联邦法院一般受理财政、海事和有关经济方面的案件。最高法院由1名大法官和8名陪审法官组成,主要仲裁联邦和各省上诉的重大政治、法律、有关宪法问题以及重大民事和刑事案件。最高法院的裁决为终审裁决。最高法院的法官均由总理提名,总督任命,75岁退休。各省设有省高等法院和省法院,主要审理刑事案件及其它与该省有关的重要案件,但也有一些省级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地方法院一般审理民事案件。

政党

(1)加拿大保守党(Conservative Party of Canada):原称自由保守党,1942年改称进步保守党。2003年12月8日,进步保守党同加拿大联盟合并,改名保守党。

(2)自由党(Liberal Party):于1873年成立。被称为“加拿大的天然执政党”,是交替执政的两个政党之一。

(3)魁北克集团(Block Quebecois):1990年成立。该集团代表魁北克人的利益,主张魁北克独立。

(4)新民主党(New Democratic Party):由“平民合作联盟”与“加拿大劳工大会”于1961年联合而成,从未执政,但长期跻身议会反对党阵营。

(5)加拿大绿党:于1983年创立,从未进入议会。

其他政党还有:社会信用党、加拿大党、加拿大共产党等。

魁北克问题

加拿大是多民族国家,主要居民是英裔和法裔加拿大人,后者主要聚集在魁北克省。该省面积154.2万平方公里,人口767.61万(2007年1月),其中讲法语的居民占82%。上世纪80年代,魁省执政的魁北克人党提出魁北克政治上实现独立、经济上与加拿大其它地区保持联系,即“主权─联系”的主张。1980年,魁省就独立问题在全省举行首次公民投票,结果要求独立的主张遭否决。1993年10月,主张魁北克独立的魁北克集团成为联邦议会仅次于执政党的第二大政党。1994年9月,魁北克人党在再次赢得省选后即提出了《魁北克主权法》决议草案。1995年10月魁省就魁独问题再次举行公决,结果统一派以微弱多数险胜,加面临的分裂危机暂告平息。1998年8月,加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宣布魁省无权单方面宣布独立。2000年,加议会通过关于魁独公决规则的法案,从法律上为魁独设置了障碍。2003年4月,魁北克省省议会选举中,自由党击败魁人党执政。近年来,由于加联邦政府在社会福利政策等方面向魁省倾斜,并通过立法等手段对独立公决加以限制,且魁省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人心思定,“魁独”运动渐入低潮。

留学活动报名中